通知 | 哈尔滨剑桥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当前做好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 十项要求

发稿时间:2020-02-11浏览次数:464

学校所属各单位(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各项部署要求,结合黑龙江省教育厅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履行疫情防控职责不力问题的通报》内容,坚决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在学校的爆发和流行,现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一、各单位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高度重视防控工作,把全校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带头顾全大局、遵守纪律、坚守岗位,听从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落实。

二、校级领导要准确了解掌握所联系学院其工作落实情况,及时给予指导检查。各二级学院对本院学生采取“人盯人”管理体系。全面摸清、准确掌握学生所在地信息、健康状况等情况。

三、学校办公室、人事处、学生处要持续跟踪关注全校师生动态情况,严格落实“日报”“零报告”制度,对相关师生保持重点密切关注,进一步完善排查登记档案

四、纪检监察处要发挥政治监督作用,以案为鉴,加强对防疫期间值班制度及落实学校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督导督查把落实工作抓实抓细。

五、国际文化交流处要加强对留学生教育管理、尤其在校留学生,坚持封闭式公寓管理,要妥善安排其学习生活。

六、党委宣传部要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面向学校师生员工,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工作群、家长群、学生群等网络渠道,及时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并编发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向学生和家长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要求。

七、教务处要时调整教学校历、教学进程,优先选用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等网络资源,采用线上教学的形式开展相关教学活动。组织协调各二级学院做好2020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工作按照进度安排保质保量完成。

八、校医所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抓紧采购相关医用品(包括体温计、体温枪、75%酒精、口罩、消毒药品、防护服等),严格执行上级文件存放要求

九、保卫处要加强校园值班巡查。落实学校应急预案,强化假期“三级值班”制度,校领导轮流到校工作制度;加强门岗登记检查,非本校师生禁止进入校园。


十、后勤处对校园内教室、寝室、食堂等所有区域进行全面防毒消杀。竹园一楼东侧103105107房间(临时疫情隔离区)做好保障工作,食堂要做好开学前大宗食材的采购准备工作,确保师生食品安全。

特此通知。




  



                                              哈尔滨剑桥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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